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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三云陈明凤:消费增值模式:驱动用户参与的强大动力

发布:2024-04-19 15:02,更新:2024-04-19 15:02

微三云陈明凤:消费增值模式:驱动用户参与的强大动力

“花本来就该花的钱,赚本来赚不到的钱”,这种规则将改变传统的消费观念,并鼓励人们成为产品的分享者、商品价值的创造者、市场经济的受益者,以及注重以消费群体意见为主导的消费商角色。

消费商的角色只是传播消费机会,不负责具体的经营,让消费者既是创造者又是受益者。通过这种方式,让消费变成投资,让消费者敢消费、愿消费、能消费,从而带动就业,推动社会经济发展。


这次给大家分享的就是消费增值模式,这个模式也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应运而生。这个模式主要以卖货为主,对于新手或者传统企业来讲也相对简单,不仅可以迅速推广和分享自己的平台,而且还能有效降低风险并提高运营效果。


该模式主要是拿出每日营业额的部分利润去给全平台的人加权分红,消费者购买产品即得积分,积分价值有商品利润做分红托底。

模式解析:假设平台上售卖一件价值100元的商品。其中,70元是商品的成本、平台盈利以及会员分佣等,剩下的30元则进入平台的奖金分红池,并与一个绿色积分池相对应。在这个积分池里,设置了一个比例,可以铸造价值70%的积分。假设每个积分的初始价值是1元。


如果用户A在这个平台上消费了100元,那么分红池和积分池的对应数量就是30:30。这意味着30元进入分红池,同时铸造了价值30%的积分,即21个积分。因此,A用户获得了21个积分,并且分红池中的30元被均分为21份,每份的价值是1.43元。

如果用户B再次消费了100元,同样的30元进入分红池,也会铸造价值21的积分。由于当前每个积分的价值是1.43元,所以B用户获得的积分数量为21÷1.43=14.6个。现在的分红池总资金是30+30元,总积分池是21+14.6=35.6个,那么当前一个积分的价值就是60÷35.6=1.68元。


如果用户C消费了1000元,其中的300元进入分红池,铸造了价值210的积分。以当前每个积分的价值1.68元来计算,C用户获得了125个积分。此时,分红池的总资金是30+30+300元,总积分池是21+14.6+125=160.6个。那么当前一个积分的价值就是360÷160.6=2.24元/个。

在这个模式下,当A用户持有的积分价值达到200元时,平台会强制A用户出局,将积分提现出去。这意味着A用户实际上是免费获得了一个商品,并且还享受了平台100元的分红。这种消费增值模式的特点在于,它鼓励用户敢于消费、愿意消费,从而推动了平台的活跃度和用户黏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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