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明凤 19957968337

让广告主、平台、消费者三方共赢,广告电商模式怎么玩?

发布:2023-04-24 15:22,更新:2023-04-24 15:22

传统电商模式下,广告是主要的宣传方式。不管是什么规模的平台,要想获得更好的宣传效果,**的办法就是投广告。


然而,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的消费习惯不断变化,广告在消费市场逐渐失去主场。消费者不再信赖广告,商家投广告收不回本,广告企业因此失去许多合作机会。要怎么做才能让广告市场活跃起来呢?小编为在此介绍一种能够让广告主、平台、消费者三方共赢的模式——广告电商模式。

什么是广告电商模式?

广告电商模式结合了“社交电商+广告奖励”,让消费者在购物的同时可以获得奖券,奖券可以根据不同的门槛观看平台对接的广告任务转化为积分,积分可进行消费或提取,以此避免积分堆积无处释放的现象,使消费者手中的积分“活过来”(得到广告奖励)。长此以往,当消费者数到达一个量级时,消费者可获得第三方广告奖励、平台产品销售奖励,平台方也能对接更多品牌广告,推动平台发展,达成消费者、平台、广告主三方共赢的效果。


那么广告电商模式怎么玩呢?

消费板块:

1.消费者在平台购物,即可获得“广告券”

2.消费者用“广告券”观看广告任务,即可将“广告券”按一定比例转化为“积分”

3.消费者可用“积分”在平台进行消费或提取流水


分享板块:

分享其他消费者购物,即可获得分享奖励。分享消费越多,可获得奖励也越多,可兑换的积分也越多,*终可消费或提取的流水也越多。

身份级别:

G1:拥有200(含200以上)积分者称为G1

G2:分享10个G1者称为G2

G3:分享20个G1,其中有10个成为G2者称为G3

注:平台可根据自身需求自由更改身份级别设置,灵活应变


级别奖励:

G1:每天拿自己积分数量1%的“广告奖励”+直接分享“广告奖励”所得的30%

G2:每天拿自己积分数量1%的“广告奖励”+直接分享“广告奖励”所得的30%+间接分享“广告奖励”所得的20%

G3:每天拿自己积分数量1%的“广告奖励”+直接分享“广告奖励”所得的30%+间接分享“广告奖励”所得的20%+整个团队所有消费者“广告奖励”所得的20%

注:平台可根据自身需求自由调整级别奖励的数值,灵活调节


通过以上描述,我们可以很直观地了解这一模式的运行规则,接下来我们举例实际分析一下这一模式到底如何赚钱。

如果消费者拥有100积分,则每天可获得1%的广告奖励=1元;

如果消费者拥有1000积分,则每天可获得1%的广告奖励=10元;

如果消费者拥有10000积分,则每天可获得1%的广告奖励=100元,每月可获得的广告奖励=100*30=3000元,每年可获得的广告奖励=100*365=36500元;


以此类推......积分越多*后获得的奖励就越多。

广告电商模式为什么一上线就备受青睐,不只是因为这一模式能够赚钱,更重要的原因是能够让广告市场重新活跃,让广告主、平台、消费者三方共同协作,在一个模式下互惠互利,实现三方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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