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明凤 19957968337

盘点三种广告与电商结合的模式

发布:2024-06-06 15:50,更新:2024-06-06 15:50

目前,广告与电商的结合模式五花八门,不同形式所产生的效果也各不相同。下面我们来探讨三种典型的结合方式。

1、极速版软件

这类软件在市场上很常见,通常对接的是头部广告,但用户从中获得的收益每月仅十多二十块。由于大部分极速版软件都是资讯新闻类软件,用户的浏览次数和时间要远超于电商软件,这对于以卖货为主的电商软件来说可能作用不大。

2、用广告做分佣

有些公司采取了用广告来做分佣的方式,用户在有空的时候会来看广告,而广告商给的广告费用则用来做分佣,并顺便把产品售卖出去。

这种模式的优点在于可以吸引大量用户关注,实现快速裂变。然而,用户容易产生疲劳,因为想要获得高额的广告奖励就需要花费大量时间观看广告。此外,对于产品售卖问题,这种模式也无法提供有效帮助。

3、广告电商模式。

广告电商模式结合了“社交电商+广告分佣”,让消费者在购物的同时可以获得积分,并可通过观看平台对接的广告任务将积分变现(获得广告奖励)。这种模式实现了广告主、平台和消费者三方共赢的效果。消费者在平台任意消费即可获得与产品相对应的积分,达到积分门槛后可通过观看广告任务,平台按比例将积分返佣为零钱,零钱可提现、可消费。

举例来说:

当您在平台消费之后获得的积分不足200时,由于未达到广告返佣的积分门槛,故不返佣;当您在平台消费之后获得的积分达到或者超过200时,不足400时,此时达到200的积分奖励门槛,则按1%的比例广告返佣,那么次日您观看广告之后可得到:200*1%=2元的广告奖励;当您在平台消费之后获得的积分达到或者超过400时,不足1000时,此时达到400积分奖励门槛,那么看完广告后次日您可得到:400*1.2%=4.8元。以此类推,当用户进入这种类型的平台之后观看广告所获得的收益就不止十几二十块了,而是几百上千块。

总结起来,极速版软件模式、用广告来做分佣的模式以及广告电商模式都是目前结合广告与电商的不同方式。每种模式都有其优缺点和适用范围,在选择合适的结合方式时,需要考虑产品类型、目标用户群体和市场环境等因素。


联系方式

  •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瑞和路1号2栋302室02
  • 邮编:523129
  • 电话:19957968337
  • 联系人:陈明凤
  • 手机:19957968337
  • 微信:19957968337
  • QQ:865457564
  • Email:86545756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