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明凤 19957968337

以消费者为中心的商业模式——代言人+合伙人模式

发布:2023-05-23 17:13,更新:2023-05-23 17:13

现在互联网时代,单一的宣传方法已经不足以满足产品的营销需求。随着越来越多消费者选择网购,购物平台的评价功能也成为了消费决策的重要因素。为此,针对这一行为,推出了以消费者为中心的商业模式——代言人+合伙人模式。


代言人+合伙人是两个不同的商业模式,但是都是为了扩大市场份额,有两个选项。

第一、用户只需购买平台指定商品即可成为代言人,获得相应奖励,但无晋升机会。

第二、用户购买商品并分享购买链接,成为销售员,赢取销售奖励。


如符合条件,销售员可晋升为合伙人,获得按时间顺序排名的相应奖励。满足平台设定条件后,合伙人可晋升为**合伙人,获得全平台营业所得奖励。**合伙人为晋升的*高阶段。

代言人奖励按消费时间排名计算,合伙人奖励为平台销售产品所得营业额的20%。



平台会不定期推出代言人活动,代言人可获得该产品销售所得营业额的30%。另外平台每月从营业所得中抽取20%奖励给平台招商前就成为合伙人的用户,越早成为合伙人的用户可获得的奖励越多。

在现代社会中,代言人已成为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而合伙人则通过与目标群体沟通、互动和影响,使他们产生认同并形成共鸣,从而实现对品牌或产品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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